陆丰强化渔业生产安全监管
汕尾日报讯 (记者李济超 通讯员林胜淡) 去年来,陆丰渔政在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的过程中,狠抓“责任、制度、措施、教育”等方面安全工作落实,确保了辖区渔船生产安全。
该市渔政大队着力狠抓渔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,针对部分渔民存在安全生产意识不强、船舶救生设施配置不齐等情况,调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,形成了由大队长亲任组长,分管副大队长主动抓,各渔业管区具体抓的安全生产格局。同时,该大队认真落实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,与所属渔船签订了责任状,明确安全责任追究制度,做到一级抓一级,一级对一级负责。该大队还狠抓制度落实,制定了《渔业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》,成立了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船队,确保渔船水上安全如遇突发事件,能迅速有条不紊得到处理。
在狠抓安全生产过程中,该大队切实抓好措施落实,积极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。近年来,在上级渔政支队指导下,该大队经常性地对管辖的从事渔业生产的2320艘机动渔船开展船舶检验工作,强制淘汰了多艘破旧渔船,对安全不达标的渔船船主,责令限期整改,从而为渔业安全生产打下了坚实基础。同时,该大队积极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检查活动,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小检查,每季开展一次大检查。据介绍,去年以来,共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检查活动7次,发出整改意见书12份。此外,该大队进一步加强各渔区渔船水上安全救生物资储备,为各渔区渔船购置了数百个气胀式救生筏和近千件救生衣,以应对渔业生产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。目前,该大队管辖的渔区渔船老大持证率、救生设备配备率、船检率均达到100%。
此外,该大队还坚持经常性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法规宣传,并结合渔业安全生产具体情况,开展“以人为本、安全第一”为主题的渔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活动,增强渔区渔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,牢固树立“安全生产重于泰山”的意识,提高安全防范和救生本领,切实保障了渔民群众和自身安全。由于对安全工作常抓不懈,近年来,该大队监管的渔船从未发生一起渔业生产安全事故。